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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调查报告公布 机长负直接责任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2.06.29     浏览次数:     新闻来源:www.cnhydq.cn

今日,曾经震撼全国的“伊春空难”事故调查报告时隔两年终于发布。报告显示,经调查认定,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人为原因,其次河南航空和深圳航空分别负有管理责任。2010年8月24日21:36,河南航空的一架E-190客机在黑龙江伊春机场发生坠毁事故,造成42人遇难,54人受伤。

报告称,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事故当班机长齐全军,未履行《民用航空法》关于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并且在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建议依法吊销其飞行驾驶员执照,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分别负间接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河南航空原总经理李强和副总经理朱南被开除;河南航空董事长兼深圳航空副总裁张沛被降级;深航总裁冯刚被警告处分。

事故发生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对河南航空作出暂扣其运行合格证的行政处罚,河南航空重组完成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民航监管机构运行合格审定方可恢复运行。

报告共对包括机长在内的19名相关责任人给出处罚意见。此外,报告对建议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信息室副主任朱娜追加处理。朱娜在中南空管局气象数据库系统中输错伊春机场代码,导致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没有最终传输到河南航空,使河南航空运控部门无法对机组进行必要的提醒和建议。事故发生后,民航局空管局和中南空管局已给予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信息室副主任朱娜降级处分,此次报告中,建议对朱娜追加处理,建议解聘其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信息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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